为切实做好我院医用耗材配送企业遴选工作,保障医用耗材供应工作有序运行,营造诚实守信、公平阳光的购销环境,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就遴选事宜公告如下:
01遴选项目
(一)药品(含西药、中成药、中药)供应商遴选;
(二)医用耗材(含试剂)供应商遴选。
(三)医用氧气供应商遴选。
02配送周期
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中选配送企业须与我院签订购销合同、廉洁购销协议及质量保证承诺书。备注:药品(含西药、中成药、中药等)、医用耗材(含试剂)进入国家集采目录后,自动进入集采程序。在合作过程中一旦发现中选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我方有权取消配送资格,并立即终止合同,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协议期间如因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与原采购协议相矛盾,我方保留立即做出相应调整或立即终止合同的权利。
03配送地点
博白县沙陂镇中心卫生院(博白县沙陂镇民生路20号)
04遴选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商业贿赂一票否决的原则;
(四)坚持临床必需、安全有效、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快捷方便的原则;
(五)按照规范、简化、高效、透明的要求及质量优先原则进行。
05参与遴选企业资格条件
(一)具有《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含能配送的所有药品、耗材类别;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经营,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近两年无行政部门处分处罚事件;
(三)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件;
(四)药品配送企业需严格执行“两票制”,中草药(颗粒、饮片)、耗材除外;
(五)未与医院发生过纠纷,未在医院黑名单中;
(六)拥有与配送业务相适应的仓储能力、设备和运输工具,并提供相应的配套服务,能满足运输过程中药品储存的温度、湿度要求;
(七)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或材料需真实有效,如发现有虚假即一票否决,取消遴选资格;
(八)配送药品、耗材(试剂)企业必须具有广西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的配送企业资质;
(九)配送企业承诺内容:1.配送药品、耗材的质量保证,以及特殊药品、耗材,冷链药品、耗材的安全保证;2.配送药品、耗材的及时性与完成率(包括短缺药品配送、急需药品配送);3.配送药品、耗材的售后服务(近效期、破损药品的调换、处理等)。
06
报名须知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仅接受现场递交材料及邮寄。
(二)报名时间: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报名将不予受理。
(三)报名地点、联系人:博白县沙陂镇中心卫生院办公室(博白县沙陂镇民生路20号),联系人:余先生,电话:13978531899。
(四)报名需提交资料
1.药品、耗材所有企业需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1)药品、耗材的供应目录与报价单。(2)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3)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MP/GSP)认证复印件(要求认证书是最新日期的);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4)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5)有关毒麻、易制毒、动物保护等药品经营配送的国家相关文件或证明;(6)《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购销合同》《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购销廉洁协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执行“两票制”承诺书》复印件;(7)《应对自然灾害、突发公卫事件等的应急预案》《冷链药品管理应急预案》;(8)企业信用评价证明(提供信用中国最新日期的查询截图证明文件)
2.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供货企业另需提供的材料:(1)《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2)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的供应目录与报价单。
3.医用氧气供货企业另需提供的材料:(1)《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2) 药品注册批件复印件;(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4)危险品营运车辆代管协议书复印件;(5)运输方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6)医用氧供应报价单。
★参加报名的企业须保证递交的材料真实有效(一式三份,加盖公章),上述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以档案袋形式密封,并加盖启封章,档案袋封面应标注参加项目名称。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遴选资格。
4.签订合同:公示期内如无异议,与遴选的药品配送企业签订药品购销合同和廉洁承诺协议。在规定期间内不能及时签订合同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医疗机构可根据排名依次等额递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07监督部门
为贯彻落实“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之原则,切实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本次遴选工作接受纪律监督、职工监督以及社会各界之监督。针对遴选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博白县沙陂镇中心卫生院办公室监督电话:0775-8601921。
08其他事项
(一)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期限为2026年度,2026年度周期满后重新择优选择。
(二)执行过程中,因国家和省级政策有变动的,按国家和省级政策进行调整。
(三)被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的药品、耗材配送企业,立即退出,不得继续配送药品、耗材。
(四)凡发现药品、耗材配送企业在药品、耗材经营中有违反行风等违规违纪行为,立即停止该企业的药品、耗材配送资格,且该企业两年内不得申请药品、耗材配送权。
(五)资质和条件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参加遴选资格,已经选中的企业取消配送资格,并拉入黑名单,5年内不与其合作。
09其他说明
本次公告仅为征集合格供应商信息,非采购招标邀请。
医院将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并视情况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后续谈判或招标活动。
医院保留对本次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博白县沙陂镇中心卫生院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