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经营企业:
2015年自治区启动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以后,11月我市开展了旗县区级以上配送企业报名工作,共通过审核148家配送企业,为了在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正式开展后,保证配送企业能够顺利配送,针对企业情况变化,现通知如下:
一、条件
1.需退出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配送的药品经营企业;
2.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自治区平台中维护企业信息的药品经营企业;
3.企业名称、法人代表等企业信息变更需要在平台更新的药品经营企业。
二、提交材料
1.包头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企业业务办理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三、提交材料时间和地点
1.接收材料单位:包头市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服务管理中心。
2.时间:2016年7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地点:包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楼2楼219室(昆区乌兰道18号包九中对面席殊书屋旁)。
联系电话:0472-2173023
联系人:贾荣
包头市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
网上集中采购服务管理中心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