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配送及生产企业:
为切实保障临床用药需求,我院在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下,严格依照《新药遴选制度》相关规定,规范组织开展2025年第四季度新进药品招采工作。药剂科牵头召开药事专题会议进行充分讨论,并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集体审议表决,最终提交院办公会审定通过。现将招采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6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药剂科联系。
联系电话:0827-8861997(院纪委);0827-8222257(药剂科)。
南江县中医医院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