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2015年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黑卫药政发﹝2015﹞190号)、《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执行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结果的通知》(黑卫规发﹝2017﹞8号)(见附件1),定于2017年10月19日起启动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挂网补充目录三药品网上交易。
请有关药品生产企业自10月19日至10月23日17时登录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http://www.hljypcg.gov.cn/),按《药品采购系统操作手册(生产企业)》(见附件3)维护药品配送企业。请配送企业(含代理企业)按《药品采购系统操作手册(配送企业、代理企业)》(见附件4、5)进行配送企业配送地区维护操作。因未按时登录并进行相关操作而造成的无法交易等后果由生产企业及配送企业(代理企业)自行承担。
有关药品生产企业如有申述质疑,请在此时间内携带企业委托书、申述质疑说明及相关证据材料到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药政处办理。
附件1:《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执行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结果的通知》;
附件2:挂网药品补充目录三入围企业及药品名单;
附件3:药品采购系统操作手册(生产企业);
附件4:药品采购系统操作手册(配送企业);
附件5:药品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代理企业)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