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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备案采购相关工作问题答疑(二)

所属项目: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备案

发布时间:2017-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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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备案采购相关工作问题答疑(二)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网 发布时间: 2017年08月22日 所属项目: 内蒙古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备案采购项目

1.新增企业名称因图片审核不通过的如何办理

答:新增企业名称由于上传图片不正确审核不通过的,须按照审核不通过原因重新上传到图片库,待自治区药采中心审核通过后显示正确的图片。(如:部分企业未按要求上传证照件原件,需重新上传证照件原件。)

2.药品YPID如何填写

答:备案采购模块中国家药品库可查询药品YPID,按照查询结果认真填写,若填错会影响药品信息与国家数据库对接;若申报备案采购药品为新批准上市药品,YPID项统一填写999999。

3.备案采购药品什么时间可以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网采购

答:备案采购药品申报资质材料审核后,由盟市药采管理机构通过自治区医药采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申投诉,公示期结束后,公布申投诉处理结果及申报备案采购药品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药品由盟市授权申报医疗机构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网进行采购。

4、备案采购药品纳入直接挂网药品类别申请表中“采购量”、“配送量”怎么填写

答:“采购量”、“配送量”是指备案采购药品完成备案工作后,已发生采购,在所备案盟市近3个月内医疗卫生机构总采购量和企业总的配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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