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现将部分符合条件的国家谈判药及国谈仿制药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投)诉,材料应为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批复、说明、官网截屏等。若材料出现无法辨识或伪造等情况,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企业在外省出现挂网/中标价低于我省挂网价的,应于30日内提出价格调整申请。在我省药采平台挂网价格高于全国最低挂网/中标价的,一经查实,取消该药品在我省挂网资格。
公示时间:2022年3月23日至3月28日
受理时间:2022年3月23日至3月28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节假日除外)
电话:0311-66906539邮箱:hbybcgzx@163.com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