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关于部署开展军队药材集中采购试行工作的通知》(后采函〔2017〕346号)、桂林联勤保障中心《军队非基本药物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方案》(试行)、贵州省卫生计生委《2015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黔卫计发〔2016〕76号)及《关于做好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黔卫计发〔2018〕7号)等文件精神,为满足临床用药需求,保障药品供应,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军队上级机关的统一安排和领导下,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二五医院顺利完成了《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二五医院直接挂网议价药品目录》网上议价各项工作流程,并于2018年12月19日对外正式公布,现就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二五医院直接挂网议价药品采购目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供应目录
根据临床用药需求,由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二五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遴选医院临床必需使用的药品,纳入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二五医院的《采购供应目录》进行网上采购使用。
二、执行时间
从2018年12月19日起,《采购供应目录》内药品通过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交易系统进行网上采购。(登录网址:http://220.197.219.184:8001/)
三、中标企业与配送企业搭建配送关系
中标企业与配送企业搭建配送关系按照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执行,配送企业须取得中标企业委托配送权后,与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二五医院进行药品配送活动。我院将按照与配送企业签订的合同,建立配送关系。
四、有关事项
(一)从12月19日起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二五医院采购《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二五医院直接挂网议价药品目录》内的药品,采购价格将执行议定价格。
(二)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二五医院2018年11月26日在“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上“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二五医院直接挂网药品议价采购公告”中的入围规则“若议定价格高于其他药品采购联合体或医疗机构议定价格的,我院将按就低原则适时进行调整”,价格调整以“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上通知的调整时间为准。
(三)各药品生产企业在选择配送商时,须符合招标采购制度。采购周期内,所有药品严格执行“两票制”,药品生产企业或委托的配送企业必须按照中标价和议定价格保证药品在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二五医院持续供应。否则,药品生产企业所有中标或议价入围产品两年内均不得在本院销售,并上报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进一步处理。
联系人:杨雪君 邱洪
联系电话:0851-83842984
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二五医院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