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药饮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需具备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药品GMP 认证证书》,供应商为药品经营企业或代理商的需具备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合同签订前,中标单位需要提供样品。中标单位须提供采购目录清单中所有样品(50g/种)至红岗区红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以和供货时质量对比。中标单位样品由医院封存,中标单位在合同期内必须交付与评标时质量相同的中药饮片,入库验收时如发现与评标留样样品不相符的,取消供应商中标资格。 4、供应商投标报价的中药饮片品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2020 版药典》(药典未收录品种按最新地方法规执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格的中药饮片应为: (1)投标人提供的中药饮片必须符合国家。 (2)投标人所提供的必须是其合法生产或代理的合格中药饮片。 (3)中标人必须按照成交确认合同规定的质量、价格、效期及时供货。 5、采购目录清单中药材参数只作为参考,但所投产品参数不得低于上述要求。 6、采购目录清单中药材总价为预估量,中标企业必须按照中心实际需求供货,签订合同时以中标文件各品种单价为准,以实际供应量付款。在服务期内,药品供货单价格不根据市场浮动做调整。 7、如果在供货中出现政策性第三方中药饮片交易平台或其他集中采购平台有同类品种可线上采购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自行转平台采购(投标人必须在《承诺函》中说明)。 8、标人所报单品的单价应包含但不限于货物价格、服务人员费用、运输费用、包装费用以及可能涉及的税费、保险费、仓储费用、检验费用、淡季储存成本、财务成本、管理成本、售后服务、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本项目投标产品不允许缺漏项,否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招标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9、投标人在《承诺函》中必须做出以下说明:投标人已完全理解招标需求,中标后不得随意变更药材生产厂家;不能以低价中标后以药材价格涨价等理由断供中药饮片,对于连续三次无法保障中药饮片供货、连续断供15天以上或者供货期内两次药材验收不合格的,投标人愿意承担取消供应商中标资格的后果。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红岗区红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大庆市红岗区中心村红岗东街31号
联系方式:60688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经协(黑龙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黑龙江哈尔滨市松北区宏源街168号
联系方式:152045906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经协(黑龙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1520459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