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业务发展需求,拟对放射性药品供应服务进行调研,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参加,并按以下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供放射性药品的安全运输、规范储存及精准配送服务,确保药品活度、纯度及无菌性符合临床诊疗需求,满足辐射防护及药监法规要求。
1.项目名称:放射性药品供应服务项目
2.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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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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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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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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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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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药品供应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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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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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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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医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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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清单及主要需求:详见附件1及附件2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的合法经营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放射性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如调研企业为代理经销商)、《放射性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如调研企业为生产厂家)、《辐射安全许可证》、《药品注册批件》(提供证书复印件)等。
3.供应商供应的放射性药品来自中国境内,符合我国放射性药品质量标准,可提供紧急配送服务。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报名。
三、注意事项
1.本次调研仅作为采购人采购需求编制以及采购价格信息参考的依据,仅对项目有关价格及供应情况进行市场调研,参与本次调研并不代表获得相应业务资格;
2.本次调研的项目需求为本项目的初步需求,采购人可依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各供应商应按项目需求如实填报表格并进行报价,杜绝弄虚作假,胡乱报价;
3.本项目严禁各供应商进行恶意串通、恶意竞争或其它违规行为。
四、调研资料的提交
1.附件3:放射性药品市场调研报价表;
2.相关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放射性药品经营/生产企业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药品GMP证书、药品注册批件、运输资格材料等,包括但不限于:有效的《营业执照》、《放射性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如调研企业为代理经销商)、《放射性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如调研企业为生产厂家)、《辐射安全许可证》;
3.提供《法人委托书》 (委托书中必须注明授权范围、有效期、公司盖章及法人签名或签章、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受委托人的电话及邮箱等联系方式);
4.具有代表性的2024年01月-2025年12月同类业绩的有效合同复印件(可公开部分)或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实施/服务方案(自拟);
7.调研资料提交:
(1)资料递交时间:2026年2月3日8:00-2026年2月6日18:00(北京时间)(过期不再受理)
(2)资料提交方式:电子版+纸质版。请将以上资料扫描后,形成一个PDF文档(文件夹命名规则:放射性药品供应服务项目调研-公司名称)发至邮箱:1078292592@qq.com,纸质版请快递邮寄至:广西柳州市鱼峰区箭盘路17号广西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急诊3楼药学部,曾药师收。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联系人:曾药师
联系电话:18778203803
邮箱:1078292592@qq.com
广西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