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企业:
2015年度江西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正式报价在即,请参加本次采购的各药品生产企业提前做好准备,熟悉系统操作流程,按时报价开标,避免因操作失误出现未报价或报价未开标等情况。现就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次药品集中采购只进行1次正式报价,请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报价并开标,期间未报价或报价未开标的,均视为放弃,正式报价时间为7月6日8:30至7月7日12:00,报价开标时间为7月7日12:00至17:00。
二、本次报价开标为全品种报价开标,包括2014年报名确认通过的常用低价药和2015年报名确认通过的所有药品(包括公开招标采购药品、直接挂网药品、定点生产药品等),相关产品信息前期已在本网站公布。
三、医疗机构上报的采购计划源自2014年网上采购数据和医疗机构上报的计划采购量,供各药品企业报价参考,不在采购计划内的药品也需要报价开标。
四、企业所报的价格应与报价单位相对应。例如“阿莫西林胶囊,0.5g*14,盒”,“0.5g*14”为规格和包装数量,“盒”为报价单位,企业所报的1盒的价格应为14粒0.5g阿莫西林胶囊的总价。又如“注射用青霉素钠,40万单位*1,盒”,企业所报的1盒的价格应为1瓶40万单位青霉素钠的价格。
五、公开招标目录内的品种,同企业同品规有多个包装折算为最小制剂单位(片、粒、瓶)后的最低报价参加竞价,如某品规0.5g*10粒报价为10元/盒(折算每粒为1元),0.5g*20粒报价为19元/盒(折算每粒为0.95元),则按0.95元参加竞价;按实施方案中“目录分组规则”合并招标目录的,以其中的最低报价参加竞价。
六、部分药品的属性需要进一步核实(如是否为常用低价药),在明确之前,请相关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报价,系统没有价格限制。
七、2014年常用低价药报名与2015年报名重复的产品,部分企业尚未提供被授权确认书,部分企业未明确报价账号,请企业尽快提供相关材料。由此造成报价系统内存在同企业同一产品重复显示于两个账号下的情况,请相关企业对两个账号均报价开标,后期中心将以企业的确认材料认定具体报价结果。
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