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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同品种、不同厂牌中成药挂网价格管理,现对部分价差较大且挂网价格较高的中成药开展价格治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部分价差较大且挂网价格较高的中成药价格信息(附件1)。
二、调整标准
(一)请相关企业在调整时间内登录我省药品交易系统自主降价至本省同品种“省内最小每日费用”10倍内。
(二)规定时限内如不降价或降价不达标的药品将予以暂停挂网处理。
(三)豁免条件:日均治疗费用不高于5元的。
(四)后期我中心将对本次核查的同品种其他厂牌中成药,以“省内最小每日费用”为标准进一步开展价格治理工作,对高于“省内最小每日费用”3倍(含)药品进行黄标价格管理;高于5倍(含)的红标价格管理;高于10倍及以上的药品予以禁用。
三、工作流程及时间要求
请相关企业高度重视此次价格治理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合理调整相关产品在我省平台的挂网价格(填报流程见附件2)。如对调整价格信息有异议,须由有利益关系的潜在供应商实名提出,按质疑函件规范模板线上提交(线上质疑链接:https://www.scyxzbcg.cn/std/login.html,模板见系统内质疑投诉模块)。质疑处理期间相关产品将予以暂停挂网处理。
调整时间:2025年8月19日-2025年8月25日
联系电话:028—85150206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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