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公立医疗机构、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浙江省提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功能推进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全覆盖改革方案》和我省“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为进一步简化流程,经报上级部门同意,决定即日起取消省药械采购平台采购账号申领事项,调整为平台主动发放。现将账号发放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新增设的公立医疗机构,以及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
二、发放流程
由省药械采购中心定期通过医保经办机构内部信息共享获取医保“两定”机构信息,在完成平台信息登记后,主动向相关单位发放省药械采购平台采购账号。
三、其他事项
经办科室:药品采购科;联系电话:0571-86401737;中心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江南巷2号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下城区健康服务产业园三号楼)。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