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规定(试行)》(深卫计规〔2018〕6号)、《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第一批)2019年采购方案》(以下简称《采购方案》)等相关规定,为保障医疗机构的药品供应,深圳交易平台现对集团采购目录(第一批)2019年成交结果中不能保障供应的秋水仙碱片等药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公示期满后将视具体情况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一、公示时间
2020年11月23日-11月26日17:00
二、处理措施
1.对无正当理由不供应的成交药品,公示期满后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2.凡是被取消成交资格的药品及生产企业将承担相应的失信责任。深圳交易平台将按照《采购方案》的“十、成交规则,(二)候补规则”启动候补程序或另行组织采购。
三、申投诉途径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相关企业填写《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申(投)诉意见表》(附件2),并将此表电子版(word格式)随同加盖企业鲜章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箱:quanyaowang@126.com)反馈至深圳交易平台,逾期将不予处理。
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