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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关于新药和过评药品申报资料(2024年4月)核验结果的公示

所属项目:2013年湖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

发布时间: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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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规范新药、参比制剂及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函〔2023〕44号)和《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公共服务事项(2024版)》的相关规定,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完成了企业2024年4月1日至10日提交的新药和过评药品申报资料的核验,且经省医保局复核。现将符合新药和过评药品申报要求的药品(详见附件1)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期为2024年4月23日至28日。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将申报符合要求的药品纳入我省挂网药品目录,标识为“新药”、“参比制剂”或“过评药”,供医疗机构采购并执行新的挂网价格。如有异议,请于4月28日17:00前,使用账号登录湖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通过“申投诉管理”模块,进行选择申诉或投诉。
二、属于已挂网且系统标识为“新药、参比制剂、过评药”的药品(详见附件2)无需重复申报,不纳入本次公示目录。
三、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头孢拉定胶囊不符合《关于做好国家组织第二、四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执行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函〔2022〕49号)文件要求,不予受理。成都硕德药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所申报产品(详见附件3),因拟挂网价格过高,暂不纳入公示目录,企业按照要求填报《药品价格信息表》(详见附件4),待省医保局核定挂网限价后再按相关政策处理。《药品价格信息表》需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交至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0室。

四、湖南尚众合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等所申报的57个药品(详见附件5),因资料不全或资质不符合要求等原因未通过核验,不纳入此次公示目录,可在下一申报周期内补充相关资料。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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