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鄂卫生计生通〔2018〕37 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保障工供应工作的通知》(来卫计文【2018】56号)文件精神要求,为更好的做好我县药品采购工作,统一《来凤县县域药品目录》,现将我县遴选的基本药物、议价药品目录上网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18年8月16日——2018年8月24日。
如有异议,请联系来凤县卫计局体改办。联系人:刘 红,联系电话:0718-6272323。基本药物如有低于选定目录价格并能配送到位药品,请出具保证配送申请,同时提交加盖公章纸质材料,基本药物涨价高于挂网价的药品,出具佐证材料,加盖公章。
特此公告!
来凤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