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药品生产、经营(配送)企业:
基础数据库账号和数字证书(CA)将应用于我省药品集中采购的相关工作。2013年5月至6月,我中心免费发放了企业的基础数据库账号和数字证书,但部分企业因重组、人员变动等客观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为不影响该部分企业参加我省后续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审核符合要求的企业给予补充发放,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企业递交申请
所递交的申请中须详细说明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基础数据库账号和数字证书的原因,已递交申请的可不重新递交。
未递交企业主体册的企业还需携带企业主体册,资料要求详见我中心2012年2月10日发布的《关于建立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基础数据库的通知》。
二、补充发放时间
我中心对递交的申请予以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发放,发放时间自2014年4月21日起,将于近期截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一)前期已递交补领申请,并已审核通过的企业,可直接领取;
(二)新递交申请的企业,我中心将陆续审核,原则上一周内回复审核情况。
三、发放地点
(一)发放基础数据库账号
浙江东方豪生大酒店20楼行政会议室药品采购科,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艮山西路288号,咨询电话:0571-86401737。
(二)发放数字证书
1.2014年4月21日--2014年4月28日,浙江东方豪生大酒店20楼行政会议室;
2.2014年4月28日之后,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须先至浙江东方豪生大酒店20楼行政会议室药品采购科领取基础数据库账号),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路631号晶晖商务大厦13楼F座。咨询电话:0571-88234700。
四、发放流程及资料要求
具体可见我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中《领取账号和数字证书简易流程》。
(一)企业被授权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凭身份证原件领取企业账号、密码;
(二)携带《机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业务登记表》、《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数字证书业务授权书》(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领取数字证书。
五、其它
(一)请妥善保管账号和数字证书及其密码,领取后及时更改相应的密码。
(二)已领取的企业请及时做好企业及其产品的信息维护和澄清工作,以免影响参加我省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澄清有关要求可见《关于开展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基础数据库录入信息网上澄清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1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