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邢台市第二医院抗结核药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码:无
项目联系人:范增红
项目联系电话:0319-5716313
采购人:邢台市第二医院
采购人地址:邢台市桥东区豫让桥路37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9-5716313
代理机构:河北明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兴达路滨河尚品家园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3019-2299258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132.7万元
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及地址:
供应商名称: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络街6号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说明:
采购单一来源的原因: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十三五”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国办发〔2017〕16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减少结核病危害,实施结核病诊疗规范,为肺结核患者提供使用固定剂量复合制剂(简称FDC)。FDC是由数种不同药物按一定的剂量配方,混合制成的一种复方制剂,常用组合有异烟肼+利福平+乙胺丁醇+吡嗪酰胺及异烟肼+利福平两种,用于提高患者治疗的依从性,减少错误服药,避免单一用药,防止继发耐药产生。目前,我国只有“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具有该种药品的生产技术,能够生产符合国家要求的HRZE(FDC)(即每片含利福平150mg、异烟肼75mg、吡嗪酰胺400mg、乙胺丁醇275mg)参数标准的药品;且已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批准文号,用于结核病患者的治疗使用,既能保证治疗效果,又可减少不良反应。截止到目前,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的生产该药品的厂家仅此一家。因此,决定由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做为单一来源供应商。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