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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西林县公立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西林县公立医院集团2026-2027年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公告

所属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西林县人民医

发布时间:2025-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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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为切实做好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工作,保障药品供应工作有序运行,营造诚实守信、公平阳光的购销环境,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中医药局 自治区疾控局关于印发〈广西卫生健康领域采购重点环节内部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桂卫财审发〔2023〕2号)以及《关于印发自治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桂医改办〔2017〕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西林县公立医院集团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经济实力雄厚、经营范围齐全、配送供应能力强、信用无不良记录的药品企业(供应商)作为2026年-2027年度配送企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西林县公立医院集团2026-2027年度药品配送企业遴选

 二、采购内容

(一)产品分类

西林县公立医院集团下辖各医疗机构所需药品种类。

(二)产品要求

 1.若产品为广西招采子系统挂网产品,配送商必须是广西招采子系统中该药品下对应供应商目录中的配送商。

 2.在服务期限内,如遴选产品实施集采,则按集采价格和相关规定执行,并调整供应商授权链。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2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对供应企业的执行和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续签下一年合同。(如因国家政策调整,需要重新竞标或遴选时,再重新进行竞标或遴选采购)。

四、遴选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遵纪守法、廉洁经营的原则;

(三)坚持商业贿赂一票否决的原则;

(四)坚持诚实守信、信誉良好、能力突出的原则;

(五)坚持临床必需、安全有效、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快捷方便的原则。

五、参与遴选企业资格条件

(一)参与遴选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药配送企业。

(二)具有《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

(三)配送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企业必须具有广西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的配送企业资质。

(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经营,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近两年无行政部门处分处罚事件。

(五)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件。

(六)药品配送企业需严格执行“两票制”,中草药(颗粒、饮片)除外;

(七)未与医院发生过纠纷,未在医院黑名单中;

(八)配送企业承诺内容:

1.配送药品质量保证,以及特殊药品、高警示药品、冷链药品安全保证。

2.配送药品的及时性及完成率(包括短缺药品的配送,急需药品配送时限等)。

3.配送药品额售后服务(近效期、破损药品、霉烂变质药品及时调换充实等)。

4.伴随服务跟进到位,包括科研合作、信息支持、管理知识培训以及其他服务等情形。

六、遴选办法与流程

(一)在医院纪检、财务、审计等科室全程监督下,由医院集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药品配送遴选评审工作。

(二)发布遴选公告。

(三)报名并递交材料:符合条件的药品配送企业递交《药品配送企业遴选申请》(附件1)、《药品配送企业遴选条件审查表》(附件2),同时按照《药品配送企业遴选评分表》(附件3)进行自评打分,中药饮片配送企业按照《中药饮片配送企业遴选评分表》(附件4)进行打分,并提交相关支撑资料(加盖公章),请准备13份材料。

(四)初审:采购配送中心会同药学部按照遴选条件对参选企业资格进行初筛,对于符合遴选条件的,列入遴选评审对象。

(五)评审:遴选工作小组牵头组织相关专家根据参选企业提供的评分表内容进行审核评分,对汇总后的评分结果进行讨论及表决。最终确定配送企业。

(六)公示与审定:遴选结果在医院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监督、申诉。公示期内如无异议,则将遴选企业名单提交医院集团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按“三重一大”议程进行审定。(七)签订合同:审定通过后,入围配送企业通过竞标方式确定配送业务,并签订购销合同和廉洁承诺协议。在规定期间内不能及时签订合同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

七、报名时间和地址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即2025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0日(周三)18:00前,逾期不受理。

(二)报名地址:西林县公立医院集团采购配送中心(西林县八达镇新兴路003号),联系人:岑主任,联系电话:13737603900。

八、其他事项

(一)麻醉、精神类、放射性药品等单一来源采购药品和集采药品,其配送企业不参与遴选,直接续签合同。配送集采药品的企业如未中选,除集采品种外,不得配送其它药品。

(二)执行过程中,因国家和省级政策有变动的,按国家和省级政策进行调整。

(三)被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配送企业,立即退出,不得继续配送药品。

(四)凡发现药品配送企业在药品经营中有违反行风等违规违纪行为,立即停止该企业的药品配送资格,且该企业两年内不得申请药品配送权。

(五)医疗机构将定期对各配送企业进行评价,对评价得分偏低的企业,予以告知并督促其不断提升服务品质。

(六)资质和条件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参加遴选资格,已经选中的企业取消配送资格,并拉入黑名单,3年内不与其合作。

          西林县公立医院集团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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