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全面启用“两票制”电子追溯和监管系统的通知》(渝卫办发﹝2017﹞161号)要求,医疗机构和药品配送企业积极推进与“两票制”电子追溯和监管系统对接,在此前公告执行 “两票制”电子监管的医疗机构和药品配送企业基础上,新增1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17家配送企业符合“两票制”电子监管执行条件,经报请市卫生计生委同意,现将新增可执行“两票制”电子监管的医疗机构和药品配送企业名单予以公告(附后)。
实行电子监管的具体药品和批次,医疗机构可不再向该药品配送企业索要该药品第二票之前环节的纸质票据。
附件1:达到执行“两票制”电子监管的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
序号 | 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名单 |
1 | 巴南区中医院 |
附件2:达到执行“两票制”电子监管药品配送企业
序号 | 企业名单 |
1 | 重庆华博军卫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2 | 奉节县同昌祥药业有限公司 |
3 | 重庆市大足区三合医药有限公司 |
4 | 重庆煜华医药有限公司 |
5 | 重庆齐聚医药有限公司 |
6 | 重庆成沁医药有限公司 |
7 | 重庆长圣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8 | 重庆市万州区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9 | 重庆江岸坊医药有限公司 |
10 | 重庆市华元医药有限公司 |
11 | 重庆三合药业有限公司 |
12 | 重庆市万州区宏达医药有限公司 |
13 | 重庆腾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14 | 重庆市中药研究院医药科技开发公司 |
15 | 国药控股重庆芮民医药有限公司 |
16 | 重庆市万州区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特药经营部 |
17 | 重庆双科医药有限公司 |
重庆药品交易所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