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药企业,有关单位:
按照人社部相关要求,结合本市医保药品管理实际,自2017年12月12日零时起,启动了2017年版国家药品目录对接工作。截至2017年12月28日17时,共有11816条药品申请医保支付,系统将《国家药品分类及代码数据库2.04.01版》(以下简称《国家数据库》)和企业自助维护信息进行智能比对,部分药品信息不一致(见附件3)。上述药品应于2018年1月15日(星期一)至1月22日(星期一),补充递交资料(附件1和2,下同),核准药品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资料或递交的资料无法核准相关信息的,不列入对接范围。
通过系统智能比对,2017年9月11日和9月29日参加国家药品目录新增药品信息采集的部分药品也存在信息不一致的情况(见附件4),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补充递交资料,核准药品信息。
特此提示。
资料递交地点:天津市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河东区九经路25号)服务大厅3楼;
政策咨询电话:15022593781、18522865982;
系统服务电话:(022)23399964
现场办公时间: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
(法定工作日)下午1时30分至5时。
附件:附件1附件2
附件:附件3附件4
1.药品信息修改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3.需递交相关资料的药品明细表(2017年12月12日至28日第1批)
4.需递交相关资料的药品明细表(2017年9月11日至20日、9月29日至10月16日)
天津市社会保险药品分类与代码管理工作组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