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三、其他要求”现更正为:3、中药配方颗粒应当在上市前由生产企业报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跨省到广东省销售使用中药配方颗粒的,应当由生产企业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4、供应商报价时须逐项提供采购清单中每一种药品对应的产地。5、供应商提供的符合国家生产标准的中药配方颗粒种类能覆盖本项目《中药配方颗粒清单》的80%以上,并在中标后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2、调整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五、采购清单”部份内容,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采购包2: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三、其他要求”现更正为:3、中药配方颗粒应当在上市前由生产企业报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跨省到广东省销售使用中药配方颗粒的,应当由生产企业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4、供应商报价时须逐项提供采购清单中每一种药品对应的产地。5、供应商提供的符合国家生产标准的中药配方颗粒种类能覆盖本项目《中药配方颗粒清单》的80%以上,并在中标后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2、调整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五、采购清单”部份内容,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