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供应商:
为保证广州军区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药,将《2014年广州军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预公告及新增产品资料递交说明》的采购范围“2012年全军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目录的产品不列入本次集中采购范围”,调整为“2012年全军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目录有中选(含增补)产品的同种药品不列入本次集中采购范围”。新增产品资料递交截止时间顺延至2014年8月19日下午5时整。
注:根据2012年全军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品种定义的规定,“西药以药品主要化学成分相同归类,命名中的酸根、盐基及溶媒不同的,归类为同种药品(简称为同种品);中成药以国家标准规定的处方相同且正式品名中剂型前的名称相同的,归类为同种药品(简称为同种品)”。
广州军区医疗机构药材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四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