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水痘疫苗(12岁以上)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必须提供制造厂家《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证明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GMP证书》。投标人如为经营企业,还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GSP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具有疫苗经营范围;4.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为已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登记入库的供应商;5.投标人与采购人、潜在投标人等本项目相关单位不存在利益关系;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水痘疫苗(12岁以上)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81212-127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18-56424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水痘疫苗采购
5、交付地址:上海市范围内甲方指定的地点
6、交付日期:甲方指定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1800000.00元(国库资金:180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8-12-13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12-20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上传);(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加盖单位公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上传);(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扫描上传);(4)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潜在投标人无利益关系的声明或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上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12-13 至2018-12-20 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以上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凡复印件须盖红章,否则不予通过报名资格审查。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审核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概不退回,复印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均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代理单位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磋商供应商的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小组决定。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8-12-26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8-12-2613: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徐汇区宛平南路98号永丰国际广场17楼会议室
2、磋商地点:徐汇区宛平南路98号永丰国际广场17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本次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开标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网上投标回执及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以及装订完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1正3副准时出席开标会议。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中山西路1380号 | 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98号永丰国际广场银座17楼1709室 |
邮编: | 200336 | 邮编: | 200032 |
联系人: | 唐巍 | 联系人: | 李萌 |
电话: | 62758710 | 电话: | 18817952932 |
传真: | 62758710 | 传真: | 628350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