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医疗机构,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现将国家和省级短缺药品清单中药品企业自报价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医疗机构可登陆省采购平台查看价格,与生产企业自主议价采购,生产企业应及时回应医疗机构采购需求,保证药品供应。相关采购情况将适时在采购平台公布,请各医疗机构按需合理采购。
特此通知。
附件: 1.国家短缺药品清单挂网药品信息
2.黑龙江省短缺药品清单(2020年)挂网药品信息
3.国家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挂网药品信息
4.黑龙江省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挂网药品信息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