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商:
根据《2009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规定:同厂家同通用名同剂型不同制剂规格的品种差比价计算完成后,同竞价组某含量规格只有一个厂家品种的,则根据同质量层次下(仅指普通GMP层次)的同通用名、同剂型、不同厂家其他含量规格(厂家最多的规格,如厂家数相同,则选最小规格)最高入围价格,按差比价计算该含量规格价格,与实际入围价比较,取低值作为入围价(具体按差比价规则计算的范围为化学药品中的片剂、胶囊剂、颗粒剂、口服溶液剂、注射剂,其他剂型暂不纳入计算)。若各规格只有一个厂家的,则以单位含量价格最低的厂家换算其他规格价格。目前此部分品种的差比价计算工作已完成(具体品种目录见附表)。
请各生产商在确认时间内登录竞价议价系统进行确认,对于计算出来的价格生产商接受的进入最终入围目录,不接受或未确认的纳入重点监控限额采购品种目录。
确认时间为:2009年12月7日9:00时至18:00时
附件:1、按差比价计算的独家规格品种表
2、确认差比价计算结果操作指南
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