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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医院】贵州省人民医院特医食品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项目:贵州省人民医院院标

发布时间:2026-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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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项目概况

特医食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财政):MCHC-DZ-ZG20256106

项目名称:特医食品采购项目

交易项目编号: P52000020260000N9

预算金额(元):2000000.00

最高限价(元): 标包1:400000.00 , 标包2:750000.00 , 标包3:80000.00 , 标包4:200000.00 , 标包5:420000.00 , 标包6:15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包1:均衡型整蛋白型全营养素、糖尿病型全营养素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4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2

标项名称: 包2:低脂型全营养素、氨基酸及肽类全营养素、蛋白质组件(乳清蛋白粉)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7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3

标项名称: 包3:肾病型整蛋白全营养素(透析型)、水溶性维生素组件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8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4

标项名称: 包4:肾病型整蛋白全营养素(高能量非透析型)、肾病型整蛋白全营养素(非透析型)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5

标项名称: 包5:呼吸系统疾病全营养素、围手术期碳水组件、支链氨基酸型全营养素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4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6

标项名称: 包6:电解质组件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包1:详见采购文件 , 标包2:详见采购文件 , 标包3:详见采购文件 , 标包4:详见采购文件 , 标包5:详见采购文件 , 标包6: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标项2:否

标项3:否

标项4:否

标项5:否

标项6: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 , 标项2: , 标项3: , 标项4: , 标项5: , 标项6: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③依法缴纳税收(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如不需缴纳税收和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2: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③依法缴纳税收(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如不需缴纳税收和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3: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③依法缴纳税收(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如不需缴纳税收和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4: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③依法缴纳税收(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如不需缴纳税收和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5: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③依法缴纳税收(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如不需缴纳税收和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6: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③依法缴纳税收(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如不需缴纳税收和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①《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产品包含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则许可范围需包含特殊医学配方食品);②属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需提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①《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备案证明(如投标产品包含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则许可范围需包含特殊医学配方食品);②提供产品生产厂家《食品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产品包含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则许可范围需包含特殊医学配方食品);③属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需提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

标项2: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①《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产品包含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则许可范围需包含特殊医学配方食品);②属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需提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①《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备案证明(如投标产品包含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则许可范围需包含特殊医学配方食品);②提供产品生产厂家《食品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产品包含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则许可范围需包含特殊医学配方食品);③属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需提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

标项3: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①《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产品包含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则许可范围需包含特殊医学配方食品);②属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需提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①《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备案证明(如投标产品包含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则许可范围需包含特殊医学配方食品);②提供产品生产厂家《食品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产品包含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则许可范围需包含特殊医学配方食品);③属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需提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

标项4: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①《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产品包含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则许可范围需包含特殊医学配方食品);②属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需提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①《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备案证明(如投标产品包含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则许可范围需包含特殊医学配方食品);②提供产品生产厂家《食品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产品包含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则许可范围需包含特殊医学配方食品);③属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需提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

标项5: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①《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产品包含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则许可范围需包含特殊医学配方食品);②属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需提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①《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备案证明(如投标产品包含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则许可范围需包含特殊医学配方食品);②提供产品生产厂家《食品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产品包含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则许可范围需包含特殊医学配方食品);③属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需提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

标项6: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①《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产品包含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则许可范围需包含特殊医学配方食品);②属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需提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①《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备案证明(如投标产品包含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则许可范围需包含特殊医学配方食品);②提供产品生产厂家《食品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产品包含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则许可范围需包含特殊医学配方食品);③属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需提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04日 至 2026年02月28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资格申请)板块,在信息列表中找到【操作】点击对应项目的【下载(资格申请)】网上交易大厅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02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

标项1:否 , 标项2:否 , 标项3:否 , 标项4:否 , 标项5:否 , 标项6:否

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标项1: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2: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3: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4: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5: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6:

采购人指定地点

3.其他事项:投标保证金情况 (1)投标保证金金额:包1:4,000.00元;包2:7,500.00元;包3:800.00元;包4:2,000.00元;包5:4,000.00元;包6:1,5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6年3月2日9:30时(北京时间)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以银行转账、保证保险、银行保函、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详细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执行) (4)开户银行及账号 单位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 账 号:0109001400000182-0002 (特别提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须由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系统内与参与投标项目进行绑定。未与项目绑定的,将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不能参加投标。)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州省人民医院

地 址:贵阳市南明区中山东路8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0851-85258192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号栋7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赵丹丹、陈怡、何娜娜

项目联系方式:0851-86892235-729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丹丹、陈怡、何娜娜

联系方式:18198111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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