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药招〔2025〕35号
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相关医疗机构:
为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全国药品挂网价格一览表复核应用的通知》(医保办函〔2025〕4号)要求,我省在挂网药品价格复核工作中,对部分挂网价格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药品采取了暂停挂网、调入备选目录等处置,并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情况说明完成价格整改。现将已完成整改的药品予以公示(见附件),具体事项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5年3月26日至3月28日16时。
二、申诉和澄清
(一)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报送材料进行申述和澄清,逾期不再受理。公示无异议的药品将调入直接挂网目录。
(二)申述和澄清材料加盖企业公章,以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sxyxcgywsl@163.com(邮件名称:“药品名称+一览表复核应用处置申诉”)。
(三)材料包括法人授权委托书、申述和澄清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