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保证国家药品价格治理相关政策措施的顺利落地,保证药品生产(总代理)企业、医疗机构正常的药品采购秩序,经研究,省药械集采平台将在国家药品价格治理期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开通部分绿色服务通道,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24年2月1日起,省药械集采平台药品申报模块工作日全天开放,随时接受药品生产(总代理)企业的业务申报。对因执行国家药品挂网监测价,申请从药品直接挂网目录、药品备选目录调整到限价挂网目录的目录变更申请,申请条件不变,省药械集采平台每周审核一次,及时完成目录调整。
二、为方便药品生产(总代理)企业与医疗机构顺利执行国家药品挂网监测价,如药品生产(总代理)企业对国家药品挂网监测价无疑义,可向省药械集采平台提出书面申请(所需资料见附件),将已经议价成功但其价格高于国家药品挂网监测价的药品价格,由省药械集采平台统一将议价价格降低至国家药品挂网监测价,以减轻药品生产(总代理)企业和医疗机构的工作负担,保证国家药品价格治理的红利尽快惠及广大患者。
特此通知。
2. 统一调整议价价格申请(自拟)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