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企业:
为规范我省供应紧张药品管理系统的产品及价格,保证产品价格的合理性,我中心初步制定了《供应紧张药品管理系统挂网产品及价格产生办法(试行)》(具体详见附件1)。现开展新纳入供应紧张药品管理系统产品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范围
本次申报工作涉及的药品为前期经专家评估、公示等流程,临时纳入供应紧张目录的药品(具体详见附件2)。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因目前供应情况尚好,将根据后续市场供应情况另行处理。
二、产品申报
(一)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方式为现场书面申报。企业法定代表授权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产品申报表(附件3,注意密封好并于封口处加盖企业公章)和上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于规定时间递交至我中心。相关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二)申报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8月10日14:00;
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秋涛北路 373号(6号创意产业园1号楼)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二楼多功能室。
(三)现场确认
企业法定代表授权人现场对申报的信息进行确认,待完成现场确认并签字后方可离场。我中心对企业申报的信息进行现场公示。
三、其他
(一)各企业应严格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如实填报信息,并保证持续、稳定的供应。若发现产品提供信息不实、申报后不能保证供应的,将按我省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规定处理。
(二)申报前,企业必须保证申报产品基础库资质合格,中心将对产品的资格及资质进行审查。
(三)前期已纳入供应紧张药品管理系统的产品,后续将视情况另行处理。
(四)联系方式:0571-86401737、86401873。
附件:1.供应紧张药品管理系统挂网产品及价格产生办法(试行)
2.申报药品目录
3.产品申报表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