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企业:
为保证我省的药品供应,满足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求,根据《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企业违约处理及品种替补办法》和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对供应紧张药品(即我省中标(含挂网)药品中,因种种原因造成无法正常供货,但临床必需且无其他替代产品的药品),采取由企业申请挂网限价采购的方式增补(供应紧张药品目录详见附件),共同供应我省的医疗机构。
有意向的企业请向省药械采购中心提出增补挂网申请,并承诺以不高于挂网限价的价格(挂网限价价格为已上报卫生部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信息网的各省平均中标价格)及时、持续、足量供应我省医疗机构,保证配送到位,同时提供药品生产企业及相关产品的资料。我中心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增补。生产企业在递交申请的同时,选择具备全省配送能力的经营企业进行配送。
申请和资料即日起至2013年4月9日17:00前(节假日除外)由法定代表授权人当面递交至我中心。挂网限价采购周期同其它中标药品。
省药械采购中心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机场路137号(转工农路中段)
咨询电话:0571-86401737、86401796
附件:
1.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供应紧张药品增补挂网限价采购目录
2.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供应紧张药品增补挂网限价采购申请表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1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