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改成员单位,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现将《靖州县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办公室
2017年9月29日
靖州县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
“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
为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减少流通环节,降低虚高药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 13号)、 《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湘医改办发【2017】1号),《怀化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怀医改办发【2017】6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推行“两票制”为抓手,不断深化药品流通领域改革,规范药品购销秩序,压缩中间环节,降低虚高价格,严厉打击“过票洗钱”、偷税漏税等药品购销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药品流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两票制”的界定
(一)“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
(二)药品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企业(集团)药品的全资或控股商业公司(全国仅限1家商业公司)、境外药品国内总代理(全国仅限l家国内总代理)可视同生产企业。
(三)委托药品生产企业或流通企业代为销售药品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者视同为生产企业。
(四)药品流通集团型企业内部向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调拨药品可不视为一票,但最多允许开一次发票。
(五)鼓励公立医疗机构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流通企业结算配送费用。
(六)在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情、重大突发事件和病人急(抢)救等特殊情况所实施的药品紧急调拨、采购国家或本省省级医药储备药品,可特殊处理。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仍按国家现行规定采购。
三、实施范围和时间
全县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药品由乡镇卫生院代购)药品采购全面实行“两票制”,鼓励其他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实行“两票制”。自发文起启动实施“两票制”,医疗机构新进药品应逐步按照“两票制”要求进行管理;2017年9月30日前为过渡期。过渡期内,药品生产企业及流通企业应妥善处理库存药品中不符合“两票制”规定的药品,尽快调整并优化配送渠道;公立医疗机构在药品供应体系调整到位前,可按原渠道采购药品。2017年1 0月1日起全县公立医疗机构正式全面实施“两票制”。
四、实施规定
(一)药品生产、流通企业销售药品,应当按照发票管理有关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统称“发票”),项目要填写齐全。所销售药品还应当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GSP)要求附符合规定的随货同行单,发票(以及清单,下同)的购、销方名称应当与随货同行单、付款流向一致、金额一致。
(二)药品流通企业购进药品,应主动向药品生产企业索要发票,发票必须由药品生产企业开具。到货验收时,应验明发票、供货方随货同行单与实际购进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价格等,核对一致并建立购进药品验收记录,做到票、货、账相符。对发票和随货同行单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或者发票、随货同行单和购进药品之间内容不相符的,不得验收入库。药品购销中发生的发票及相关票据,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存。
(三)公立医疗机构在药品验收入库时,必须向药品流通企业索要发票,验明发票、供货方随货同行单与实际购进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价格等,核对一致并建立购进药品验收记录,做到票、货、账相符,同时应主动要求流通企量安全责任业出具加盖印章的由生产企业提供的该批药品进货发票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两张发票的生产企业名称、批号等相关内容互相印证,作为公立医疗机构支付货款凭证,并纳入专项档案管理。
(四)公立医疗机构采购药品,必须要求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流通企业在投标书或采购合同中明确执行“两票制”有关条款。在确定药品配送关系时,必须与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流通企业签订配送协议,明确约定配送具体事宜和药品质量安全责任等相关要求,保证药品安全、及时配送。
五、保障措施
(一)各有关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积极为“两票制”落地创造有利条件,加快清理和废止在企业开办登记、药品采购、跨区域经营、配送商选择、连锁经营等方面存在的阻碍药品流通行业健康发展的不合理政策和规定。
(二)积极引进和支持网络体系全、质量信誉好、配送能力强的大型药品流通企业到我县开展药品配送工作。
(三)城区公立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照药品采购“两票制”的相关要求执行。鼓励支持区域药品配送城乡一体化,打通乡村药品配送“最后一公里”。特别偏远、交通不便的乡(镇)、村医疗卫生机构配送药品,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向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进行申报,经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报省卫生计生委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允许药品流通企业在“两票制”基础上再开一次药品购销发票(具体名单见附件),保障基层药品的有效供应。
六、监督管理
县卫计行政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执行“两票制”的监督检查,对“两票制”落实不到位、拖欠货款、有令不行的医疗机构要通报批评,直到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不按规定执行“两票制”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流通企业纳入药品采购不良记录,并向社会公布,原签订的购销合同终止.暂停该企业该品种在我县供应,全县各级公立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采购其产品。
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生产、流通企业监督检查,将企业实施“两票制”情况纳入检查范围,对药品购销中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县价格主管部门:负责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价格行为监管,对价格欺诈、价格串通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县经信部门:负责医药工业企业配合参与“两票制”贯彻实施。
县税务部门:负责对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流通企业和医疗机构的发票管理,依法加大对偷逃税行为的稽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县商务部门:负责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秩序。
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两票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监管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充分利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和省级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推进和加强信息公开、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七、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部门和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两票制”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充分认识推行“两票制”的重大意义,站在讲政治、顾大局、重民生的高度,明确分工,各司其职,统筹协调,密切配合,突出王作重点,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两票制”工作顺利推行。
(二)各单位要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通过各种媒体,利用各种时机,广泛宣传推行药品采购“两票制”的目的意义,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正确引导社会预期,为推行药品采购“两票制”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氛围。
(三)县卫计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两票制”的工作督查,要把推进“两票制”工作纳入对公立医疗机构的考核内容,推动“两票制”工作全面落实。
(四)各流通企业要积极对照推行“两票制”的有关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规范现有的药品购销流程,同时加强与医药生产企业的沟通和联系,提高自身的配送服务能力。在正式推行“两票制”前尽快消化现有的不符合政策推行要求的库存药品,确保在正式执行政策时能够按医疗机构的要求满足医院药品供应的需求。
(五)各医疗机构要成立相应的推进“两票制”实施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对现有的药品进行清理;对现有的药品供应体系进行评估,对配送企业不能按要求提供配送服务的,必要时突破现有的药品供应模式,遴选新的药品配送企业进入医疗机构药品配送,确保药品采购能够按照“两票制”的要求落实,保证医疗机构临床药品的供应。
附件:靖州县药品采购增加一次购销发票医疗机构名单
附件:
靖州县药品采购增加一次购销发票医疗机构
名 单
乡镇卫生院(5个):三锹乡卫生院、大堡子镇中心卫生院、新厂镇中心卫生院、藕团乡卫生院平茶镇卫生院、平茶镇卫生院
村卫生室(34个):元贞凤冲村卫生室、地妙村卫生室、
菜地村卫生室、江冲村卫生室、铜锣村卫生室、岩寨村卫生室、大木村卫生室、防疆村卫生室、上河村卫生室、塘款村卫生室、岩湾村卫生室、黄潭村卫生室、三江村卫生室、前进村卫生室、地交村卫生室、姚家村卫生室、炮团村卫生室、哨团村卫生室、新厂村卫生室、营寨村卫生室、金星村卫生室、和平村卫生室、覃团村卫生室、八亚村卫生室、新陇村卫生室、新街村卫生室、老里村卫生室、康头村卫生室、藕团村卫生室、三桥村卫生室、团山村卫生室、界牌村卫生室、江边村卫生室、官团村卫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