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辽宁某部委托,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对“辽宁某部药品采购项目”进行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 项目名称:辽宁某部常用药品采购项目 二、 项目编号:2020-GPYSCGB-3002 三、 项目概况: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交货方式 | 交货地点 | 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01 | 常用药品 | 1套 | 送货上门 | 详见商务条款 | 122881 | | 说明 | 1.报价方须对所报价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运杂费:全部包含的谈判报价内。 3.谈判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如高于,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 四、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 7、供应商在沈阳由办公场所且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有仓储库室,有一定规模的货物配送能力;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0年5月 29 日至2020年6月 3 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天山一校对面即是)。 (三)发售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四)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0 年6月 4 日15时0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采购评审稍后开始。 (二)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天山一校对面即是) (三) 。采购评审在同一地点进行。 (四) 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及《东北新闻网》(http://lngp.nen.com.cn/)上发布。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天山一校对面即是 联 系 人: 王璇、李姗姗 邮 箱: syhygs@163.com 联 系 电 话: 024-81231520-105 财务联系电话:024-86415619 银行汇款信息: 开 户 名: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向工支行 帐 号: 0338260102000001621 邮 政 编 码: 110035 采购人:辽宁某部 采购人地址:沈阳市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0年5月 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