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公示半年以上未进行网上交易产品的通知》和《关于做好药品和医用耗材(试剂)生产经营企业及产品资质更新的通知》,未进行资质更新的企业和产品以及半年以上未进行网上交易的产品已暂停交易。近期,接到部分企业的电话和现场咨询,为进一步解答各有关企业提出的问题,经研究,决定于4月12日上午9:30—10:30开展网上直播。
未加入直播群的相关单位可搜索下载直播APP“钉钉”,点击右上角“+”扫描以下群直播二维码,加入直播群,我们将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联播模式。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