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经济信息委、商务局、工商分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国税局,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有关部门,市卫生计生委委属医疗机构,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重庆药品交易所:
《重庆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自2016年12月31日起执行。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重庆市物价局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