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巩固和扩大我市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一门进”成果。经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结算中心和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研究,决定自2021年3月起,窗口共建,定期开展联合办公,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形式
以两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联合办公的方式,为药品相关企业提供面对面服务。
二、内容
对本市药品相关工作进行有关政策及经办业务的咨询解释。
三、地点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陈塘科技商务区服务中心四楼)。
四、时间
每月第二个和第四个周四14:00—17:00,遇节假日不顺延。
五、要求
请到场人员遵守办公场所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疫措施,佩戴口罩。按照咨询现场安排,有序进出场。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结算中心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