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卖方会员:
按照市政府要求,根据《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低价药政策工作方案》,我所拟于近日启动国家发改委和重庆市低价药品清单涉及品种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属于国家发改委或重庆市低价药品清单目录,且按照原政府定价计算,日治疗费用满足低价药政策相关要求的药品。
二、申报时间
2014年10月29日-11月14日(国家法定节假日不接收现场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卖方会员须按照《重庆市低价药挂牌申报信息表》(见附件)的相关内容及填报说明进行如实填报,并将纸质件加盖企业鲜章,现场递交至交易所会员接待处。同时,现场提交与纸质版填报信息一致的电子版。
(二)未在交易所公共交易平台系统中申报挂牌的产品,在此次申报低价药时,应先在系统申报产品,取得相应的产品标识号后,再按照《重庆市低价药挂牌申报信息表》的相关要求进行低价药申请的填报。
重庆药品交易所
2014年10月29日
附件:重庆市低价药挂牌申报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