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报价工作将于近日正式启动,根据进度安排,现将企业报价和约定采购量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价时间及方式
(一)本次接续采购的正式报价前,将组织2场模拟报价。第一场模拟报价定于2月6日(星期五)上午10:00-12:00,12:00后报价解密;第二场模拟报价定于2月7日(星期六)上午10:00-12:00,12:00后报价解密。请各申报企业务必准时参与,熟悉规则,发现问题,减少差错,提高效率。
(二)本次接续采购的正式报价定于2月9日(星期一)上午8:30-12:00,12:00后报价解密。
(三)本次接续采购的模拟报价与正式报价均在广州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平台(网址:https://gpo.gzggzy.cn/loginJx.html,以下简称“广州平台”)进行,申报企业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平台完成相应操作。报价操作中如遇到问题,请联系电话:020-28866248、28866117、28817310、28866402、28866464(政策咨询),020-28866470(平台操作)。
二、报价要求
(一)本次接续采购的报价和比价工作涉及2类计价单位、不同规格包装的换算,请企业报价前务必认真阅读、充分知悉《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文件》(第2号公告,下称《采购文件》)第二部分“申报企业须知”第二条“价格申报”第一款之规定。其中,企业申报价要求按“计价单位2”填报,即注射剂按最小独立单位“支/瓶/袋”填报;除注射剂外的其他药品按最小零售包装(如:盒)填报,切勿按单片、单粒填报“企业申报价”,避免误报。
(二)企业模拟报价和正式报价时,广州平台自动将《采购文件》附表1中按计价单位1显示的最高有效申报价、询价基准,换算为与企业勾选规格包装一致的价格并展示,供企业参考(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企业自行换算结果与平台展示信息不一致的,以平台展示信息为准;确有异议的,应在模拟报价阶段申诉解决。
(三)《采购文件》第三部分“中选规则”第二条“约定采购量确定”的第(一)款“带量分配”中的第1项“确定基础比例”和第2项“调整带量比例”,与第四部分“采购执行”第一条“采购执行说明”第(六)款存在优先关系,具体是:第1项与第(六)款同时触发时,执行第1项,不执行第(六)款;第2项与第(六)款同时触发时,执行第2项,不执行第(六)款。请企业务必准确理解《采购文件》条款,配合本次接续采购“稳临床、保质量、反内卷、防围标”的要求,平衡好量与价的关系,科学合理报价。
三、中选药品确定及约定采购量
(一)正式报价解密后,将及时通过广州平台公示拟中选结果,并接受申投诉,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接续采购办公室(牵头单位江苏省医保局、河南省医保局、广东省医保局)将委托广州平台发布中选通知。
(二)约定采购量分配工作在报价结束后安排,具体时间和流程另行通知。原则上按医药机构需求量的80%作为约定采购量,具体按照《采购文件》第三部分“中选规则”第二条“约定采购量确定”,分三步进行:一是确定基础比例,按照企业申报价与对应规格包装询价基准的比值分别确定;二是调整带量比例,基础带量比例不高于80%的中选企业,须调整出一定量由医疗机构分配;三是余量分配,包括未中选企业的约定采购量、各中选企业约定采购量调整后的剩余部分,由医药机构分配给不高于询价基准的中选企业。
(三)请各企业务必关注接续采购办公室发布的《采购文件》解读视频(链接:https://pan.baidu.com/s/13aQT_C0bWO-gDpUPfalfPw 提取码:YPJX),以及后续将发布的报价操作指引视频。
丙午年春节将至,接续采购开标在即,值此辞旧迎新之际,敬请广大致力于中国人民健康福祉的医药企业积极参与,贡献力量,共同为中国药品更加公平可及而努力。
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办公室
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