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3〕33号
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促进药品交易行为阳光透明,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精神,现将2022年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交易情况公示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共有4044家医药机构(全省医疗机构和部分零售药店)、2443家生产企业、651家经营企业通过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交易,交易药品品规16044个,交易金额561.08亿元。
二、公示内容
(一)各省辖市药品交易情况
统计各省辖市药品交易情况,结果见附件1。
(二)各医药机构采购情况
统计全省医药机构网上交易情况,采购前50名的医药机构见附件2。
(三)生产企业供货情况
统计药品生产企业网上供货情况,供货前100名生产企业见附件3。
(四)经营企业配送情况
统计药品经营企业网上配送情况,配送前50名经营企业见附件4。
(五)2022年国家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交易情况
1、采购情况
统计2022年中选药品采购情况,结果见附件5。
2、供应情况
统计2022年中选药品供应情况,结果见附件6。
3、回款情况
统计各市地回款情况,结果如下图所示: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