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疫苗生产企业(或代理企业):
为规范我市第二类疫苗的采购工作,莱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牵头成立第二类疫苗采购委员会。为便于下一步第二类疫苗的采购、配送和管理,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山东省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平台涵盖的生产企业(或代理企业)进行择优采购。各疫苗生产企业(或代理企业)需将本单位生产或代理的疫苗基本信息提报到我中心,以供第二类疫苗采购委员会参考。需提交信息如下:
一、企业生产或代理相关疫苗的资质:包括《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药品GMP证书》或《药品GSP证书》、授权代理文件、企业开户许可证(回款开票信息)的纸质版。
二、相关人员的资质:疫苗生产(代理)企业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确认。
三、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包括相关疫苗生产(代理)许可获取时间、疫苗年产(代理)量、烟台市场覆盖情况(多种疫苗的需分类标明),疫苗生产、运输、储存过程的质量控制措施等。
四、需要提供关于疫苗方面的相关资料,包括:疫苗的生产工艺、特性、安全性、有效期等(多种疫苗需分类标明),《药品注册批件》、《检定报告书》、《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产品说明书》 。进口产品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要《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通关单》 。
五、冷链配送:配送过程需要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要求各企业每月中旬工作日时间集中配送疫苗至我中心,在运输途中企业应当根据疫苗的温度控制要求,采取全程冷链控制,提供供货疫苗从产出到运输至我中心的全程温度记录,并对供货疫苗在途中的质量负责。配送企业(物流公司)需提供冷链配送能力证明(附企业或物流公司冷链运输管理情况);委托物流公司配送的需提供物流公司的资质:包括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现代物流企业确认件、授权委托书(国内疫苗冷链运输服务合同),以及该配送企业的所有运输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运输车辆号牌等信息。
六、售后服务:包括驻辖区售后服务人员及联系方式;疫苗最小起送量;疫苗退、换货保障;接种疫苗后发生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应急响应处置机制( 在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响应并在最短时间协助疾控中心解决和处置问题,相关赔偿要确保及时到位)等。
七、疫苗到货后货款结算时间、疫苗是否可以议价、疫苗价格仅限在纸质版内注明(多种疫苗需分类注明)。
所有提供的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上已经提交的资料无需重复提交,同时需要提供的信息应简明扼要,并且须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另附件中的承诺书须并加盖生产企业(或代理企业)公章以纸质密封形式提报于我中心。以上资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28日,以收到纸质资料日期为准,逾期不提报的视为主动放弃。
联系人: 孙桂艳 乔伟 电话: 0535-3367017
-
mail:lycdcjmk@163.com
联系地址:莱阳市旌阳路20号
附件:第二类疫苗信息承诺书
莱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9年4月18日
附件:
第二类疫苗信息承诺书
本单位所提报的关于第二类疫苗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没有夸大、缩小或隐瞒事实。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第二类疫苗生产企业(或代理企业)名称及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