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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陕西省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产品相关企业提交“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及自主申报失信行为的有关通知

所属项目:2017年陕西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

发布时间:202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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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产品相关企业提交“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及自主申报失信行为的有关通知
信息来源: 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 2021年01月20日 所属项目: 2017年陕西省公立医院项目

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4号)文件精神,根据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1月13日发布的《关于提交“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及自主申报失信行为的通知》文件要求,参与陕西省医用耗材阳光挂网的所有生产企业均需提交《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现就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根据省医保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相关防控药品医用耗材挂网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医保函【2020】21号)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产品(含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按应急医疗耗材挂网绿色通道程序办理,无需企业注册平台账户,直接增补产品进入耗材交易系统。现为落实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提交“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及自主申报失信行为的通知》文件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产品相关企业需在平台注册账户并登陆陕西省医用耗材基础库系统上传承诺书。

2、已在平台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详见附件1),登陆陕西省医用耗材基础数据库系统(http://hcjc.sxsyxcg.com/)进入“医药行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模块上传承诺书。

3、未在平台注册的企业(详见附件2),需完成平台注册报名,办理数字证书CA后,填报企业相关资质并进入“医药行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模块上传承诺书。平台注册以及办理数字证书CA相关资料见附件3。

4、自2021年6月1日起,对仍未向平台提交“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的相关企业,对其已中标或挂网的产品,如有其它企业保障供应或有替代品满足临床需要的,予以撤网或暂停挂网。因不可替代会造成无法保障供应的除外,按相关规定进行失信处置。

办理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一楼大厅

数字证书CA办理时间:每月15日-25日10:00-17:00时(工作日)

数字证书CA联系电话:400-6369-888

附件一:已注册企业名单


附件二:未注册企业名单


附件三:平台注册以及办理数字证书相关资料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月20日

附件 附件1:已注册企业名单.xls
附件2:未注册企业名单.xls
附件3:平台注册以及办理数字证书相关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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