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我省药品合格配送企业,该企业递交书面申请和相关部门佐证材料,因业务重组,以全资方式成立了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承接药品经营业务,申请将其在我省所有在线交易产品的配送业务转至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经研究,拟同意企业的申请,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限。2021年9月16日至9月22日。
二、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诬告。
三、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药品采购科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江南巷2号三号楼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电 话:0571-86401737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