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濮阳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实施方案》(濮政办〔2019〕31号)及相关工作安排,现将投标药品经济技术标得分情况进行公示(详见系统“信息公示”模块—技术标得分公示), 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公示时间
2020年3月25日—2020年3月27日18:00。
二、公示内容
已在濮阳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网维护并提交企业及产品信息的产品(不符合招标目录、不符合报价条件的药品除外)。存在多个包装的产品,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为该品种技术标得分。
三、申诉与质疑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相关企业在公示期内,登陆濮阳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平台(http://www.pyyxzb.com:8083/UserLogin.aspx),在“申诉质疑”模块进行线上质疑,提出申诉质疑的企业需在相关模块上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原件图片)以及书面异议和其他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申诉质疑。公示期间恶意质疑投诉的企业,将纳入不良记录管理。
濮阳市医疗保障局
江苏华招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