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生产企业:
根据《关于申报已更换耐水药用玻璃包材药品最新有效中标价格信息的通知》的要求,现将符合条件的申报已按国家要求更换耐水药用玻璃包材药品最新有效中标价格信息的品种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16年7月21日至2016年7月25日。
二、申报条件: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已按《通知》要求更换耐水药用玻璃包材的药品方可提交申请。企业不提出申请的,保留原我省已采集的中标信息。
(一)已报名参加我省第三方药品电子平台交易;
(二)未确认过入市价;
(三)自《通知》印发日期2012年11月8日以来,药品再注册或补充批件注明更换耐水药用玻璃包材的对生物制品、偏酸偏碱及对PH敏感的注射剂,且各省最新中标价格发生过调整的(含调高或调低);
(四)有发生调整的最新中标价格,多家品种的必须有5个以上(含)省份;独家品种的必须有3个以上(含)省份。
三、申(投)诉相关要求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企业被授权人(携身份证原件)于2016年7月25日17:00时前将相关申(投)诉材料递交至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附件:申报已更换耐水药用玻璃包材药品最新有效中标价格信息及入市价调整情况表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1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