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
截止4月23日,集采平台“4+7”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三方采购合同2166份已全部完成签订工作,根据医保部门的要求,第二批“4+7”三方药品采购合同已于4月25日上线,同时将第一批药品采购合同下线,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第二批“4+7”药品采购合同只涉及西安市市属医疗机构,不包括省属和基层医疗机构;
2、由于采购合同将滚动发布,请各医疗机构打印足够的合同份数,用于医保预付资金的申请及存档备查;
3、第二批“4+7”药品采购合同完成签订后,增量合同如何签订,请关注医保部门的相关通知。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