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商、配送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2015年版)》和《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文件》相关规定,现将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招标采购和直接挂网采购药品入围品种选配送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配送时间
生产商选配送商开始时间:2016年9月2日,采购周期内均可选配送商。
二、选配送要求
(一)生产商是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生产商所选配送商必须是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通过的合格配送商(详见附1、2)。
(二)同一品种(同生产企业、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在每个设区市的所有公立医院(县及县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别选择最多不超过6个配送商(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的基础输液最多不超过12家,生产商直接配送不占名额),生产商可在采购周期内根据实际需要和市场情况逐步分批选满配送商名额。被选定的配送商分别负责相应设区市公立医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配送。
(三)生产商可选择直接配送或委托有配送能力的合格配送商配送。如生产商不能直接配送的,必须委托有配送能力的合格配送商进行配送,并签订购销合同。没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生产商仅能配送本企业的入围品种。
(四)生产商在选择配送商时应充分考虑配送企业覆盖范围和实际配送能力,在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公布的合格药品配送商名单(见附件2)中选择。
(五)同一品种一家医疗卫生机构原则上只能由一家配送商进行配送,如配送不达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可在生产商选定的1-6家(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的基础输液最多不超过12家)合格配送商中自行更换。生产商、配送商的配送关系确定后,原则上不允许随意变更,但原选定的配送商因违纪被处罚、关闭、停止经营、兼并、转让等客观原因被取消配送资格的可按程序变更配送商。
(六)配送费率由生产商和配送商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商定。配送费包含在议定价格内。
三、选配送步骤
(一)领取选配送系统账号密码
1.生产商使用药品申报系统(如果参加2014年低价药议价的使用交易系统)的账号密码登录药品和基本药物交易系统选配送;配送商用已有的交易系统账号、密码登录药品交易系统和基本药物交易系统确认配送关系;如企业遗忘账号、密码可到区药械采购服务中心申请重新初始化。
2. 没有领过任何帐号的配送商,由被授权人(或重新委托其它代表)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是作为领取选配送系统账号密码使用,重新委托其它代表需要提供配送商出具的委托函(见附件1)】到区药械采购服务中心二楼前台领取账号密码。请各配送商尽快领取,以免耽误选配送工作。
(二)选配送方法
1. 本次选配送工作分别在新版药品交易系统和新版基药交易系统中完成,药品交易系统需对县及县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招标入围品种和直接挂网品种进行选配送;基药交易系统需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标入围品种和直接挂网品种进行选配送。
2. 选配送操作手册请在广西药械集中采购网首页的“最新下载”处下载。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新报名的药品配送商经广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批准后将分批公布(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网上查询)。
(二)各生产商在整个采购周期内均可选配送商,也可与直接挂网品种议价同时进行。
(三)各生产商和配送商应尽快确定配送关系,否则会影响医疗卫生机构采购使用招标采购入围品种和直接挂网的入围品种。
附件:1.配送商领取用户名密码委托函
2.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1-14批合格药品配送商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