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更正人名称:长兴县中医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长兴县中医院中药配方颗粒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 (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ZJZBCCX-20-022
四、关联原公告:长兴县中医院中药配方颗粒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五、预算总金额:1050
六、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05-26
七、更正理由:
评分修改
八、更正事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评分标准 资信及其他分 | P31 8:产品资质 具备野生动物原药材生产和经营许可的得1分,具有毒性原药材生产和经营资质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注:野生动物原药材:该投标人须具备县级以上林业局颁发的野生动物及其利用许可证或核准证等;毒性原药材:该投标人的GMP认证证书须具有“毒性药材”或“毒性饮片”的制作或生产等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涵盖“毒性中药材”的加工或制作等。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未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0-2分 | 具有毒性原药材生产和经营资质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注:毒性原药材:投标人的GMP认证证书须具有“毒性药材”或“毒性饮片”的制作或生产等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涵盖“毒性中药材”的加工或制作等。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未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0-1分 |
| 2 | 评分标准 资信及其他分 | P32 15:投标文件制作 (1)投标文件编制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整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 (2)投标文件存在其他错漏的,每项(次)扣 0.2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0-2分 | (1)投标文件编制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整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 (2)投标文件存在其他错漏的,每项(次)扣 0.2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0-3分 |
九、其他事项:
/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小夏 联系电话:18768213858
地址:长兴县明珠北路9号明珠商务大厦610
2、招标人名称:长兴县中医院
联系人:汪主任 联系电话:0572-6034062
地址:长兴县雉城街道长吕路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