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挂网药品企业:
按照《2015年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川卫办发〔2015〕315号)文件要求,开始办理目前挂网药品继续参与2017年度四川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相关手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药品范围
目前挂网的常规上网限价药品和基础输液。
二、具体要求
1.凡愿意继续参与2017年度网上集中采购的已挂网药品,企业不需办理任何手续,视为其自愿继续参与挂网。
2.不愿意继续参与2017年度网上集中采购的已挂网药品,请药品企业通过数字证书和密码登录“药品企业基础信息维护平台”,按照《撤销挂网确认操作流程》(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申请撤销挂网。
三、注意事项:
1.网上撤销挂网时间:2017年6月5日-2017年6月23日17:00。
2.撤销挂网截止日期前企业可撤回拟撤网产品,成功撤网产品以截止时间提交产品为准。
3.近期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调整我省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方式。故暂不开展挂网常用低价药品的撤网工作,相关管理要求另行通知。
4.撤网的常规上网限价药品和基础输液不能再申报参加本采购周期的集中采购工作。
若生产企业或生产企业委托的药品经营企业尚未完成采购合同而撤销挂网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撤销挂网的,该撤网药品不能再参加本采购周期和下一个采购周期的集中采购工作,并将企业纳入不良记录管理。
解释说明:本条所述药品指具体厂家、品规、包装和转换比的产品。
5.操作咨询电话:028-69062226。
业务咨询电话:028-86917838。
附件:撤销挂网确认操作流程.doc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