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医保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相关防控药品医用耗材挂网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医保函【2020】21号)要求,现就疫情相关药品医用耗材挂网采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相关范围
(一)相关药品:以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陕西省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中医药治疗方案(试行第二版)以及国家、陕西省卫健委发布的后续版本治疗方案所列药品为准;
(二)相关医用耗材: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的防护和诊断医用耗材。
二、申请方式和要求
(一)申请方式
递交产品挂网申请(自拟)和相关证照电子版(加盖企业公章)至指定邮箱的方式申请挂网采购。
邮箱地址: 1、药品-sxsggzyjyzxywscypz@163.com
2、医用耗材-sxshccg@163.com
(二)相关证照
1、营业执照
2、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副本
3、注册批件(进口药品注册证)
(三)挂网规则
1、药品
(1)申报全国最低省级中标(挂网)价格(提交平台价格截图)的纳入限价挂网药品目录;
(2)未申报或无全国最低省级中标(挂网)价格的纳入直接挂网药品目录。
2、医用耗材
申报价格按参考价挂网采购
(四)要求
1、递交的材料和价格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虚报价格的,一经查实,取消产品挂网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
2、邮件“主题”须注明申请产品的注册名称和生产企业;
3、疫情结束后,应急挂网的药品、医用耗材恢复原挂网结果。
附件. 1、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
2、陕西省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中医药治疗方案(试行第二版)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2月4日
备注:该条信息附件尚未公布,为保证信息的及时性,故发布此条信息。其他相关内容请随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