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满洲里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申请参与我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的企业进行了相关材料的报备核验。现将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期限
2023年5月26日至6月2日
二、公示单位
满洲里市医疗保障局
三、公示要求
1.如有情况反映请以书面、电话或来人等方式向受理意见单位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
3.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对反映可能影响公平、公正、公开的问题,将认真调查核实。
四、申(投)诉电话
0470-3910018
满洲里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