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为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及产品制造商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复印件。
监督、投诉受理部门:珙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4065775,地址:宜宾市珙县巡场镇滨河西街北二段151号。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珙县中医医院
地址:珙县巡场镇安民街20号
联系方式:139909161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融创标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岷江北路68号正和花园A幢2楼2号
联系方式:08315892208/58922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女士
电话:08315892208/5892221